北京:业主可决策本区域事务
发布时间:2009-01-07 00:00:00发布人:鞠晓波点击量:1405
近日,市建委等部门制订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以解决因物业管理主体缺失带来的更换物业服务企业难等问题。《规则》规定,部分业主可以决策本区域的事务,以解决小区规模过大带来的需求统一难、开会难等问题,更好地满足业主的多元化服务需求。
发布时间:2009-01-07 00:00:00发布人:鞠晓波点击量: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