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业委会花钱能否“绕开”副主任?
发布时间:2009-01-14 00:00:00发布人:沈华铃点击量:1553
近日,福满山庄业委会公示称 “经业委会研究”,决定动用公维金。但两个业委会副主任都说,“我们都不知道这件事,怎么能说经业委会研究呢?”
对此,业委会主任说,因为业委会两个副主任经常阻挠业委会的工作,因此,这次开会就“不管他们了”。业委会开会研究花钱,能否“绕开”副主任?
1月5日,业委会在小区宣传栏贴出《楼道装修公示》,公示称,经业委会研究,拟对小区内19栋楼宇大厅进行装修,经公开招标,选定厦门某装修公司施工,费用约2万元,从公共维修金中支付。一些小区业主质疑说,动用公维金,理应通过业主大会表决,但在未见到公示之前,业主对此事都一无所知。
据该小区一位业委会副主任说,公示称“经公开招标”,但不仅业主代表没有看到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和评标结果,就连两位业委会副主任也不知情。“这件事没有经过业委会研究,因为两名业委会副主任都没有接到通知说要开会讨论此事。”
据了解,该小区业委会有7名成员,其中一名主任,两名副主任。这两名副主任均表示,由于在对小区的管理上提出了一些异议,自从去年6月份开始,他们就被业委会“剔除”在外,开会都没有通知他们参加。
针对业主的质疑,业委会主任吴某说,业委会研究楼道装修事宜确实没有通知两位副主任参加。他解释说,这是因为两位副主任经常捣乱,阻挠业委会的工作。他说,公开招标的事情由物业在做,具体的操作他并不清楚。
专家说法
动用公维金,须经业主同意
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用小区公维金,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如果业委会没有经过这一程序,则是违规操作。
如果业主认为业委会关于动用这笔公维金的决定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双方经协商不能解决的话,业主可以起诉业委会,当然,这需要业主提供相应的证据。此外,业委会开会研究,没通知副主任参加,这样的做法也不妥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