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2016-032 关于第13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上课时间及考核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30 14:21:03发布人:点击量:11928
厦物协培字【2016】032号
各培训学员:
原定于9月下旬开课的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13期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班,因受今年第14号超强台风“莫兰蒂”影响,上课时间改为10月12日(周三)。本次课程特别安排了和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专项检查有关的政策解读,以及和灾后绿化养护和灾后设备管理有关的专业内容。为让更多需要的企业得到学习机会,特别在420个培训座位基础上加设旁听座位80个(网上预约培训系统报名,请在市物业协会网站首页左侧“培训报名”窗口登记资料/bm.asp,请选择培训种类:“2016年10月12日讲座”模块,培训批次“10月12日讲座”,报名浏览器请用微软系统自带的“Internet Explorer6.0—9.0”报名,其他浏览器请自行安装与电脑兼容的插件),有需要的企业请于2016年10月8日18:00前向协会网站预报名,报满为止,先到先得。
现将培训上课具体时间及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6年10月12日(周三)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培训地点:厦门翔鹭国际大酒店水晶A厅(酒店G层,大堂在二层,G层为一二层夹层)。
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18号,台贸中心站, 33/107/108/437路公交可到达。
二、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1、【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解读】9:00-10:00——主讲:厦门市发改委收费处 徐峰
2、【物业企业与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关系处理】10:15-11:45——主讲:厦门海投物业 李德祥
3、【台风灾后绿化回植补植养护技术】14:00-15:00——主讲: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
4、【物业项目设备管理及台风灾后设备维护】15:15-16:45——主讲:厦门华菲物业 李刚艺
三、培训方式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脱产集中学习,协会组织专家授课。
四、考核方式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由福建省建设厅将考核权限下放到厦门市建设局,市建设局根据培训机构上报合格学员名单给予盖继续教育延期合格章,现将继续教育延期考核达标要求公示如下:
1、继续教育培训上课考勤合格,上课签到分上下午上下课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
2、根据要求期限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作业,作业具体要求如下:
A,内容——在四个课程中选择其中一课写【学习心得】;
B,字数——心得体会字数需500字以上;
C,提交——邮件提交至协会邮箱:wwwxmwx@126.com;
D,期限——2016年10月19日17:00前;
E,规范——邮件主题请按标准格式填写:【13期继续教育+预报名号+姓名+企业+课程简称+心得标题】(课程简称:收费政策;业主关系;灾后绿化;设备管理)。如邮件主题未按规范填写,造成个人学习作业被收取和考核评价有误的,后果自负;
F,作业考核——限期内未提交作业的,超限提交作业的,作业有包括心得内容抄袭、心得字数未达到要求、内容离题等情况的,视为未交作业。
未同时达到以上1-2点要求的学员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给予上报及盖继续教育延期合格章,需重新参加下期再教育学习考核。
五、注意事项
1、培训学员请在上午及下午上课时均提前15分钟签到领取学习资料;
2、酒店提供地下停车场停车,自驾车停车费请自理,并为停车预留时间,提前出发;
3、进出酒店、乘坐电梯请保持安静、有序;
4、进入培训会场后应关闭手机或保持静音,培训课程中不得在教室内接听电话,并注意维护会场卫生。
六、培训会场地图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