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协会培训学员李争升(邮政物业)的学习笔记

发布时间:2016-11-30 16:25:14发布人:点击量:9362


编者按


物业工作的确是一个需要“八面玲珑”技能的行业。不论是单一业主或者是多业主,做好服务,进行有效沟通,得到业主认可,才是处理好业主关系的基础。那物业与业主都是些什么关系呢?本则学习笔记带你从理论上厘清这个问题。


本期分享




浅谈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关系


by 李争升/厦门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学习了协会关于“物业企业与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关系处理”的课程后,感受颇深。


的确,物业工作的确是一个需要“八面玲珑”技能的行业。不论是单一业主或者是多业主,做好服务,进行有效沟通,得到业主认可,才是处理好业主关系的基础。


其中李老师讲到“物业企业与业主是经济组织与社会个体之间关系,个体按规定的程序依法组织起来形成业主大会及选举产生的业委会—两个组织之间关系。”


物业企业或者物业服务中心在日常工作中面对的是多种类型的社会单位,既有个体,也有组织,与其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不同的类型。法律关系、合作关系、矛盾关系是对其中关系解释最为客观的。


三种关系实际是融合在一起的,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1、法律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之间建立关系,他们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不存在谁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两者之间通过物业合同办事,行使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物业公司按合同要求提供一系列环境、安保、设备维护等服务内容,业主根据物业合同要求支付物业费等,这个关系通常也叫作合同关系,是最直观的一种关系。


2、矛盾关系。


由于人和人之间的利益不同,“众口难调”有时候难免在保障了绝大多数业主利益的同时,触犯到了少部分业主,比如小区常见的屋顶乱搭盖、占用楼梯公共走道等,他们不管什么小区规约,单纯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限制或侵害,就对物业的管理服务表示不满,导致收费时有人不愿交钱,甚至串联其它业主拒缴物业费。


对于此类矛盾关系,普遍存在于各个物业管辖的小区内,这需要物业做大量的工作,宣传物业管理条例法规,做好自身服务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做好各类工作记录等,逐渐改变业主的行为观念,让这些客观矛盾尽量减少。


3、合作关系。


如果能够使业主感受到与物业企业的合作双赢关系,物业日常工作效率则事半功倍。物业管理的最主要作用,就是保证楼盘的保值增值,例如买万科的楼盘的业主大部分是冲着万科物业的“金字招牌”,这说明业主对物业的认可,反过来又促进了房地产的销售市场。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这些都是业主意志力行使权的体现,体现在管理权上,而物业企业由业主大会选聘,行使的也是小区的物业管理权,对于一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来说,两者的关系应该是合作式的,他们都是为了落实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为业主提供更多更好的物业服务,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


在今年的14号台风“莫兰蒂”灾后重建工作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人手不足,业委会号召业主们共同组建成重建队伍,与物业工作人员一同合作建设灾后小区,所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树立共同的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建设,最终受益的,还是业主自己。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企业只有积极地去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克服怕麻烦、怕接触、应付了事的工作状态,发挥物业宣传正面的效应,提高工作水准,我相信,一定能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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