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关于报送并动态更新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方式和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17:12:59发布人:点击量:2309

厦思建〔2016〕144号


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企互动,确保突发事件或紧急事项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建立联系渠道和及时更新信息,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报送企业、项目和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报送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于2017年2月15日前填报企业、项目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后寄达思明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1.本区注册的或本市注册在本区有承担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按附表1和附表3报送信息。


2.在本区有承接项目、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非本市注册物业服务企业按附表2和附表3报送信息。


二、动态更新


1.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确保报送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同时更新“厦门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2.今后企业、项目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主要含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联系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手机,企业的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邮件,以及项目承接或退出等信息)有发生变动的,应及时按本通知要求告知思明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并更新上述系统相应内容。


三、工作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上述系统的信息应与报送思明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的信息保持一致。


2.思明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将不定期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名单,以发送短信(邮件、传真)、电话联系或现场核查的形式确认相关信息是否真实,联系方式是否畅通(手机应保持畅通,电话、传真和企业电子邮件应有人值守接听接收)。对于未按时报送信息、经核查信息不实的或无法联系的,将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闽建办房[2015]11号)的相关条款记入不良记录。


3.各街道将本通知传达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并协助督促其按要求落实。


联系人:小郑


电话:2035682


传真:2039087


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303号思明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


邮箱:smqjsj@126.com

 

附件:

附件1-本地物业服务企业信息表.xls


附件2-非本地物业服务企业信息表.xls


附件3-思明区物业服务项目信息表.xls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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