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16:22:49发布人:点击量:2502
厦物协【2021】048号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物业服务等行业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舍己为公的基层治理人员,在历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积极配合政府、社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为我市获得文明城市六连冠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他们迎难而上,坚守岗位,砥砺前行,谱写了一曲曲新时代物业人的华彩乐章。为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展示正能量,经厦门市建设局研究同意,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宣传推广在物业行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展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体现物业行业的社会价值,传播物业管理行业正能量,推进行业专业化建设,营造奋发向上的行业氛围。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主办单位: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三、评选范围
厦门市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
四、评选数量
全市共推荐候选人20名。
从中评选出厦门市“最美物业人”10人,厦门市“最美物业人”提名10人。
五、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岗位,品行优良,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得到社会认可、群众好评。
2、从事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包括企业经营者、项目经理、管理员、设施设备维修人员、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养护员等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任劳任怨、爱岗敬业;近三年有突出的先进事迹,事迹具有示范榜样效应。获得过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市级以上社会团体相关表扬。
3、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善于学习和钻研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突出;在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技术创新、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
4、个人及所在企业2018年以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无群体性信访事件及违法违规事件。
5、在防疫工作中及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推荐。
六、评选程序
1、“最美物业人”由所在物业企业进行推荐,每家企业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将填好相关的申报材料盖章后,报市物业管理协会汇总,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申报材料包括:
(1)《2021年度厦门市“最美物业人”推荐表》(附件1);
(2)《2021年度厦门市“最美物业人”申报承诺函》(附件2);
(3)参评人员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4)参评人员工作风采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5)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12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市物业管理协会。
【注:附件1命名为“某某企业(全称)+名字+推荐表”,附件2:命名为“某某企业(全称)+名字+承诺函”】
2、由市物业管理协会在市建设局的领导下,组成“最美物业人”评选审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审核推荐本市“最美物业人”候选人员推荐名单20名,形成推荐意见,上报厦门市建设局审核确定“最美物业人”和“最美物业人”提名,并在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门户网站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满,确定2021年度厦门市“最美物业人”及“最美物业人”提名。由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对获得2021年厦门市“最美物业人”及提名者所在单位,将根据《厦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分别予以诚信评价加2分和1分。
附件:
1、2021年度厦门市“最美物业人”推荐表
2、2021年度厦门市“最美物业人”申报承诺
3、2021年度厦门市“最美物业人”候选人汇总表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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