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福州:整治无物业小区 物业企业参与城市文明

发布时间:2010-04-16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115

  物业企业在这次整治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明显的,将给予限制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暂停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取消优秀示范项目参评资格或取消优秀示范项目称号等处罚。

  4月12日,福州市房管局就福州市物业企业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部署。

  要求物业小区要通过创建活动,确保物业服务小区做到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办事制度,并将其悬挂在醒目位置;物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着装统一,挂牌服务,文明礼貌;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做到水电小修不过夜,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落实回访制度,公布投诉电话。

  实施无物业小区整治,实现无物业小区“沟通、路平、灯亮”及“水电一户一表改造”的基本目标,对有条件的小区引进物业管理,改善无物业小区居民群众的居住环境。

  物业企业在这次整治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明显的,将给予限制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暂停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取消优秀示范项目参评资格或取消优秀示范项目称号等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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