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厦门:业主要改选业委会 物业主任雇凶砍人

发布时间:2010-11-19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223

 

  因不满意小区物业的服务,福满山庄业主老骆成为推动改选业委会的中坚力量,以便通过业委会辞退小区物业。于是,老骆成为物业公司的眼中钉,小区物业主任吴某指派保安阿文和亮仔跟踪老骆,还雇人在BRT天桥砍他。

  日前,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阿文和亮仔均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另外,物业公司得赔偿老骆14万余元,三罪犯承担连带责任。

  早上出门被跟踪

  刚下车就遭刀砍

  2009年9月17日早上7点多,老骆走出小区大门的那一刻,小区监控已锁定了他。

  坐在监控室的保安阿文打了一个电话,说是目标已经上路。很快,老骆身后就多了一个“小尾巴”,跟着一起挤上公交车。这个“小尾巴”就是阿文的小舅子亮仔,也是该小区保安。亮仔在车上打了一个电话,不久就有一辆摩托车跟在这辆公交车后面。

  到了厦禾路开禾路口站,老骆下车刚准备过BRT天桥,摩托车也到了,车后座上两名年轻男子拿着砍刀,一下车就砍向老骆。老骆格挡时手臂首先被砍了一刀,而后手指、小腿也被砍伤,血流了一地。事后伤情报告显示,老骆的左尺骨被砍骨折,左前臂的一条伤口就长达10厘米,伤情程度属轻伤。

  凶手砍人后骑摩托车扬长而去。而当时亮仔看到老骆被砍伤,马上掉头回福满山庄跟阿文汇报。得到消息后,阿文随即跟一个女子打电话。不久,女子拿了一叠钱找到阿文,让他转交给两个打手。这个女子正是阿文和亮仔的直接上司,福满山庄物业主任吴某。

  不满业主“造反”

  物业主任密谋砍人

  警方全力侦查,不久,砍伤老骆的其中一个打手落网,他很快就供出了雇请砍人的吴某以及配合行动的阿文和亮仔。随后,吴某等3人被抓获归案。

  原来,保安阿文曾接到吴某的电话,说是要配合教训一下小区的业主老骆,阿文的任务是通过监控盯人,了解老骆动向,以便派打手跟踪砍人。

  过了几天,吴某雇请的打手由阿文带到监控室确认老骆的长相。为了避免砍错人,事发当天,阿文让亮仔一路跟踪老骆,再由打手骑摩托车尾随。

  当老骆被砍伤接受警察讯问时,他的第一个怀疑对象就是小区物业。因为,3个月前福满山庄准备选举出新的业主委员会,老骆也报名参加,他很反感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就讲了一些不利于物业的话。而物业的工作人员当场放话恐吓老骆,老骆当时就向派出所报警。老骆和其他业主计划通过改选业委会进而辞退物业公司,这更让他成了物业的眼中钉。事发前晚,老骆的妹妹曾转告说,有人再次威胁他“会让他好看”,没想到次日就被砍。

  物业公司和凶手

  连带赔偿1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指使阿文和亮仔配合伤害老骆,这些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是共同犯罪。吴某是主犯,阿文和亮仔是从犯。一审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阿文和亮仔均获刑1年。

  凶手被绳之以法,老骆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仅向吴某、阿文和亮仔索赔损失,还将3人所在的物业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物业公司辩解说3个员工伤害老骆的行为是个人行为,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3个凶手是物业公司的雇员,与老骆没有私人恩怨,案件发生的起因是物业管理中产生纠纷,吴某对老骆实施报复不仅动用了公司员工阿文和亮仔,还动用了公司的监控设备。虽然无法认定吴某的伤人行为是公司指使的,但吴某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指使他人伤人,表现形式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

  一审法院据此判令物业公司应向老骆赔偿损失14万余元,吴某、阿文和亮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另一打手也已抓获,被另案审理。

上一篇:太原:物业管理新规 不缴物业费可能被起诉 下一篇:厦门:怡家园物业保安王杰捡16万元 归还失主不留名
  • 版权所有: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 联系我们:厦门市美湖路9号之一3楼
  • 联系电话: 0592-2219680 传真:0592-2219681
  • 备 案 号:闽ICP备2025105235号-2 今日访问量: 总访次数:
  • 你对我们的网站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致电或者发送电子邮件wwwxmw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