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声明

发布时间:2007-11-02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3078

 

  近日,各地企业纷纷向我会反映中国管理出版社在未经本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冒用我会名义作为所谓《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手册》的主编单位,借此大肆推销此书,在行业内外造成极坏影响。为澄清事实,我会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会从未以任何形式参与所谓《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手册》的编写出版工作。

   二、我会将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速将上述声明内容告知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上一篇:关于领取部门经理、管理员上岗证书的通知 下一篇:厦门市观音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 版权所有: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 联系我们:厦门市美湖路9号之一3楼
  • 联系电话: 0592-2219680 传真:0592-2219681
  • 备 案 号:闽ICP备2025105235号-2 今日访问量: 总访次数:
  • 你对我们的网站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致电或者发送电子邮件wwwxmw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