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转发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示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04-25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389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收支的透明度。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下发了《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加强专项维修资金公示制度的通知》(厦建房〔201229号)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专项维修资金公示制度的通知》(厦建房〔201245号)。根据通知要求,《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后第一个半年期间的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明细应于331前扫描上传并在我局网站公示。现截止2012415,还有富兴大厦等21个住宅小区尚未扫描上传至管理端,未在我局网站公示。

 

为规范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制度,我局将这21个住宅小区所涉及的厦门市源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1家物业服务企业(详见附件)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录一次不良行为。并请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广大业主继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公示相关信息。

 

特此通报!

 

附件:未在局网站公示2011年下半年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名单(截止2012年4月15日).xls

 

 

                               

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关于参加中物协《IT系统对物业管理行业升级的战略意义及影响… 下一篇:关于开展向宋伟等四名物业维序员见义勇为行为学习的通知
  • 版权所有: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 联系我们:厦门市美湖路9号之一3楼
  • 联系电话: 0592-2219680 传真:0592-2219681
  • 备 案 号:闽ICP备2025105235号-2 今日访问量: 总访次数:
  • 你对我们的网站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致电或者发送电子邮件wwwxmw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