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协助做好城市“狗患”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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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协助做好城市“狗患”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稽〔2014〕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狗患”问题的相关治理工作,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重视规约,积极配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重视,通过管理规约或服务合同明确有关职责,在日常管理巡查中认真履行服务与管理职责,协助做好“狗患”问题的治理工作。 二、注意疏导,加强宣教。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疏导,培养文明养犬的氛围;要耐心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的卫生,化解养犬纠纷。 三、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和巡查,及时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对于养犬造成的治安问题,要及时报告、移交治安管理部门处理。 各区建设局要加强具体监督指导。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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