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1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2507

厦建房〔201447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工作的通知》(厦建房【2014】37号)要求,我局组织实施资质检查工作以来,我市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数据报送等工作;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由于领取省厅信息锁的时间较晚,目前尚未完成网上数据报送工作。为确保按时完成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企业务必抓紧落实。
 
  一、网上数据填报要点
 
  (一)省厅物业信息系统的录入和填报要点
 
  1.录入完整并保存“企业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从业人员情况”和“经营项目情况”等。
 
  2.录入完整并保存“定期报表”。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1)2013年度企业从业人员年报;
 
  (2)2013和2014年度企业经营情况季报,具体包括:
 
  ① 2013年一至四季度的经营数据报送;
 
  ② 2014年一至三季度的经营数据报送。
 
  3.确保“省厅物业信息系统”和“厦门物业信息系统”两个系统中的中级职称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人员信息内容一致。
 
  (二)厦门市系统的录入和填报要点
 
  按要求分别完成数据更新并点击提交“2013年下半年”半年报和“2014年上半年”半年报。
 
  二、数据资料补报要求
 
  (一)抓紧补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表
 
    截至11月25日,共有93家物业服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已完成“省厅物业信息系统”和“厦门物业信息系统”的网上数据报送。对于这些企业,如果尚未报送《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表》的,请于11月28日之前提交该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报送至我局房管处。
 
  (二)抓紧完成网上数据录入和报送工作
 
  请尚未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抓紧时间录入和报送网上数据,最迟应当在12月5日之前完成资质检查的网上申报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企业将被列入黄色检查类别名单。
 
  三、列入红色检查类别的第一批企业名单
 
  综合我局工作要求和各区建设局报送的建议重点检查企业名单等情况,现公布列入红色检查类别的第一批企业共11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请厦门市家景物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在12月10日之前,按照厦建房【2014】37号文中附件3“黄色和红色检查类别企业提交资料清单”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我局房管处参加资质检查;逾期不提交核查资料或经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并注销该企业的物业服务资质。
 
  特此通知。
 
  附件:
 
 
 
 
厦门市建设局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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