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2016-013 关于举办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12期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4338
厦物协培字【2016】013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建设厅闽建综【2012】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应各物业企业会员单位要求,定于3月份举办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12期持有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培训班(岗位证书包括企业经理证和部门经理、管理员证两种类型),自愿参加本期继续教育培训的企业或个人可在报到时间内前来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报到交个人资料、缴费领取材料
时间:2016年3月23—24日(周三、周四)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厦门美湖路9号之一3楼)
2、上课
时间:2016年3月30日—3月31日(周三、周四)正式上课(详见课程表)
地点:厦门水务大厦(莲前西路157号)三楼多功能厅
二、培训内容
1、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2、物业管理品质检查
3、物业工程管理之电梯管理
三、培训方式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脱产集中学习,协会组织专家授课。
四、继续教育培训费用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费用:300元/人(含书本、资料费用)(培训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费【2013】421号文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培训只接受网上培训系统报名,请在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首页左侧“培训报名”窗口如实、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及证书信息(/bm.asp),特别注意准确填写手机号码。(部门经理、管理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请选择“部门经理管理员继续教育”模块;企业经理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请选择“企业经理继续教育”模块;报名浏览器请用微软系统自带的Internet Explorer报名)
2、继续教育(复检)规定为三年一次,请核对培训时间和上次复检时间后再到网站报名;(2016年换证后继续教育(复检)实行五年一次)
3、请收到短信人员根据预报名名单前来现场报到,未列入预报名名单中的人员请在物协网上及时报名参加下期培训。(本期培训报名由2016年2月1日截至2016年3月16日,未报上或规定时间未报到、未报名人员可参加第13期继续教育培训)
4、参加培训学员现场报到时请告知网上预报名号码,并核对网上报名数据是否正确, 并递交以下材料:
A.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
B.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①分辨率: 300dpi;②大小:≤100KB;③尺寸:宽250mm×高350mm;(像素大小)④格式:.jpg;⑤底色:白色;⑥电子版照片命名方式:预报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如:(888号张三350204199001012018);
(电子版照片请用U盘拷贝至报到现场,未带或不符合规格的照片不能参加本次培训报名)
C.身份证复印件、《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检表》(非本人办理请填写授权委托书)各1份
D.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信息表。(认真核对证书信息填写完毕,将电子版表格用U盘拷贝至报到现场,无需打印)
六、联系方式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地址: 厦门美湖路9号之一3楼
联系电话:0592-2235709 0592-2219680
联系人:童海平 李元欣
附件1: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12期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培训班预报名名单.xls
附件2:
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检表(2015版).doc
附件3:
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4: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12期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培训班课程表.xls
附件5:
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信息登记表.xls(同一单位报名请单位统一汇总在一张表格上)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