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通2016-025 关于“营改增公益讲座(二)水电费代收专场”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2187

厦物协通字【2016025

 

各会员单位:

 

物业服务行业51开始实施“营改增”后,企业们普遍面临水电费代收转付可能带来的税负增加。经持续协调努力,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本周发出《关于规范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项目征收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营改增以后物业企业代收转付水电费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税款征收的规范要求。做为办事指南,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规范物业公司代收代付水费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制定了《关于统一代收代缴电费票据打印服务流程的建议》。

 

为使广大物业企业以及企业员工更加充分理解与此相关的法规政策,协会计划于七月上旬组织举办第二场“营改增”公益讲座,专题讲解水电费代收转付等的财务规定和办事流程等。公益讲座将面向广大会员企业开放,即日开始报名。公益讲座具体如下:

 

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厦门市物业管协会

 

协办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二、公益讲座主讲内容:

 

1、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项目增值税申报缴纳财务操作辅导》

 

2、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物业公司代收代付水费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

 

3、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关于统一代收代缴电费票据打印服务流程的建议》

 

三、活动报名:

 

1、公益讲座仅面向厦门物协会员单位;

 

2、报名限期至20167417:00,限期到点报名系统自动关闭,请尽早报名;

 

3、公益讲座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a、讲座只接受网上培训系统报名,请在市物业协会网站首页左侧“培训报名”窗口登记资料/bm.asp

 

b、请选择培训种类:“物业管理行业“营改增”公益讲座”模块,培训批次“水电费代收专场预报名”并请注意准确填写手机号码,方便短信通知讲座时间和地点;

 

c、报名浏览器请用微软系统自带的“Internet Explorer6.09.0报名,其他浏览器请自行安装与电脑兼容的插件。

 

四、公益讲座时间地点:

 

协会将根据报名的人数确定公益讲座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另行通知。请会员企业报名后密切关注协会网站/协会微信的具体通知。

 

五、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黄建成、李元欣0592-2235709/2219680

 

 六、注意事项:

 

  1、为保障讲座秩序,本次公益讲座将严格凭券进场,请切实做好预报名工作;

 

2、为保障讲座的效果,请参加讲座的物业同行提前做好充分的学习;

 

3、“营改增”相关问题需要专业和审慎的解答,讲座将不安排现场解答,有需要的企业请提前整理好问题,在报名时同时填报需要交流答疑的问题(注意填报完整),发送至协会邮箱wwwxmwx@126.com,协会秘书处将提前整理后,在讲座时请主讲嘉宾进行统一答复。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0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1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项目征收管理的通知.doc

 

  2、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物业公司代收代付水费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doc

 

  3、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关于统一代收代缴电费票据打印服务流程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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