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2007-07-19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3286

 

  近来,有不少会员单位致电协会,称收到举办物业从业人员上岗证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我协会在此重申,根据省建设厅闽建考[2005)4号文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由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委托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承办.企业部门经理与管理员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建设厅考办认定的培训机构负责.(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和市物协今年至今都没有通知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其他培训机构开展的"继续教育"与省,市物业协会无关.敬请大家注意识别,免遭不必要的损失.

  2007年物业从业人员上岗证继续教育何时开始,请大家留意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200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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