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物权法》学习讲座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10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3443

 

各会员单位:

  协会定于8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团结大厦一楼会议室举办《物权法》学习讲座。请各单位至少派2名代表参加听讲,并自带《物权法》。

  《物权法》涉及物业管理方法的重要法律规定,请各单位务必重视《物权法》的学习和宣传。

 

市物业管理协会

200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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