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厦门:缴费卡未发到位就停水 抄表员懈于职守却迁怒居民

发布时间:2008-12-18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617

核心提示

  本报“监督在线”于12月15日报道了水务集团一名抄表员为了“警告”欠费用户,私自将顶澳仔29家居民的水阀关闭,导致这些居民整整一天没水用。经市纠风办、市行评代表的及时纠正,居民的用水才得以恢复。该事引发了人们的深思,一名普通抄表员为什么能擅自采取停水措施?水务集团的投诉反馈机制为什么不通畅,以致群众的意见得不到反馈?日前,市行评代表对这件事继续跟踪调查。

  抄表员懈于职守却迁怒居民

  水务集团在解释抄表员关闭居民水阀的原因时曾辩解说,该片区的抄表员因对年底欠费催缴心切,所以擅自对部分今年8月以来一直未缴水费的欠费用户关阀,以此作为提醒。情况真的是这样的吗?

  15日上午,行评代表再次来到演武花园管理处,物业工作人员李先生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叠卡片,上面写着《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费缴款证》(以下简称“水费缴款证”)。李先生说,这些都是还未发放到用户手中的“水费缴款证”,总共还有12张。他们小区于今年5月申请二次供水改造,9月份完成后由二次供水变为一次供水,缴费方式也由原来的物业代收代缴变成业主自行缴纳。

  11月中旬,水务集团的抄表员把“水费缴款证”送到了管理处,让物业代发,但到了水阀被关的当天,仍有一部分居民未领取。李先生还说,水务集团工作人员从未过问这些证是否分发完毕。“水费缴款证”是居民缴款凭证,只有拿到后居民才能到银行办理缴费。抄表员应当直接将缴费凭证交给居民,即便要委托物业,也应及时了解后来的情况。但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没有这样做,还不问青红皂白,停了居民的水。自己工作失责,却迁怒于居民。

   受理投诉的承诺机构“停摆”

  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承诺办机构,本是为了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反馈相关的处理措施,发挥的是沟通、互动和化解矛盾的作用,以此提高企业的服务水平。但是在演武花园停水事件中,水务集团承诺机构却处于“停摆”状态。

   群众发现停水后,当日立即向水务集团承诺办反映。承诺办却没有认真受理,只是简单回答:事情没搞清楚之前不能恢复供水。群众不得已向市纠风办反映,当纠风办工作人员向该承诺办了解情况,要求先为停水群众恢复供水时,该承诺办工作人员同样抛过来那句话:事情没搞清楚之前不能恢复供水。冷硬横的态度背离了公共服务单位的服务宗旨,同样也背离了企业设立该岗位的初衷。

  催缴欠费时动辄停水

  行评代表在调查时还发现,水务集团相关人员在没有将《水费欠费通知单》亲自发放到用户手中,就采取停水措施的事不是仅此一次。

  12月11日,厦港新村南普陀路17号某室陈女士家的水表突然被水务集团拆了,原因是她欠费。陈女士表示,在停水之前她并没有接到水务集团的告知。当她致电水务服务热线96303时,接线员表示,她还要交纳30元拆表费。陈女士去缴纳水费时,水务集团工作人员收取了20元拆表费。陈女士很纳闷,为何原先说要收30元,后来又变成了20元?

  市行评代表就此事调查。昨日上午,水务集团做出书面反馈:该用户今年8月至10月发生欠费,抄表员几次在该用户小区楼下防盗门张贴《水费欠费通知单》。由于抄表员没有将“欠费通知单”送到用户手中,导致用户没有看到通知单及时缴费,他们在12月11日采取了暂时停止供水措施。水务集团服务热线坐席人员由于疏忽,没有告知复表费是按水表口径收费的,只是告知用户办理复表时需缴交30元。水务集团承认,此事是他们工作、管理上的疏忽所致。

  水务集团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12月15日下午,市行评代表参加了市市政园林局、水务集团召开的专项整治座谈会。

  市行评代表指出,此次事件不能简单地看成是抄表员个人行为,而是水务集团对员工服务意识的教育没有到位的体现。

  水务集团有关领导表示,他们对此高度重视,在集团领导层会议上已经提出整改意见,并立即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就这一事件分析讨论,自查自纠。对行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水务集团表示,已要求各部门加强员工培训,不只是业务上的,更是职业道德上的,并将此次事件作为典型案例,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关阀抄表员被待岗培训

  水务集团表示,抄表员未按程序报批,在欠费催缴过程中私自关闭用户的阀门,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这一行为的直接后果是,影响了用户的正常用水,也影响了水务集团的形象。水务集团将在本月23日、24日的抄表员定期业务培训中将这一事件作为职业道德教育案例,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为严肃纪律、规范管理,水务集团按照企业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如下:集团承诺办主任扣发半个月绩效工资;售水领导扣发半个月绩效工资;营业所所长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抄表班班长、营业部主任各扣发两个月绩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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