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行业生存状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1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269
厦物协〔2012〕11号
各会员企业:
为了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专项调查的活动要求,省物业管理协会制定了《福建省物业服务行业生存状况调查方案》(详见附件一)。请所有会员企业务必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认真做好专项调查的工作。为此,强调以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省协会的通知要求,明确开展物业服务行业生存状况调查的重要意义。开展专项调查是为了更加客观、全面反映我省物业服务行业的状况,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基础依据,从而为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当前行业面临着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的困难形势。我们更应该通过专项调查,用详实的数据如实地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生存发展的客观状况,以便政府部门作出决策,帮助物业服务行业摆脱困境,促进物业管理科学、有序、健康地发展。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应当重视这项工作。专项调查的内容涉及整个企业的数据和抽查管理项目的相关数据。因此,要求各企业领导应当做好内部的协调工作,必须指定一个职能部和组织专人负责专项调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企业的数据,并且安排好抽查的管理项目认真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填报。请各企业将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和联系方式报告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以便及时沟通。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在2012年8月15日前将专项调查的相关报表和数据分别用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各报送一份至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以便市协会按时统一向省物业管理协会报送。
四、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具体联系人:童海平、陈丽惠
联系电话:2235709 传真:2219681
附件:《
《福建省物业服务行业生存状况调查方案》.doc》(请点击下载)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