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转发关于举办厦门市第十八届职工技术比赛花卉园艺工项目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6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680

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文件

厦竞〔20125

各区工会、建设局(旅游园林局、市政园林局)、鼓浪屿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一线职工队伍的业务技术素质, 引导职工刻苦钻研技术,立足岗位成才,培养一批适应园林绿化发展的技术工人,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整体水平,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八届职工技术比赛的通知》(厦府〔2012133号)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将本届花卉园艺工项目比赛方案通知如下:

 

一、比赛工种与内容

 

比赛工种:花卉园艺工(中级工、高级工)

 

比赛内容:本次比赛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分别进行应知理论和应会实操两个方面的考试。考试试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省级题库)抽取。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市从事园林绿化工作(户口所在地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赛。

 

(一)花卉园艺工(中级工)参赛条件

 

1获得花卉园艺工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者;

 

2经单位证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6年以上者。

 

(二)花卉园艺工(高级工)参赛条件

 

1、持有花卉园艺工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2经单位证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0年以上者。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2723日—83

 

(二)报名地点:市市政园林局(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913  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孙超,联系电话:5181232

 

(三)报名方法:由各单位将参赛选手的名单汇总后统一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及身份证、技术岗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两寸黑白正面免冠照片4张、1寸黑白正面免冠照片1张。

 

四、比赛前培训

 

选手报名后,应积极参加由市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免费培训。

 

培训地点:市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植物园内)

 

培训时间设在双休日,具体时间将根据选手的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应知理论比赛拟定8月份;应会实操比赛拟定9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比赛成绩计算

 

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各按百分制计算,总分按理论笔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汇总进行名次排序。

 

七、奖励办法

 

(一)获得花卉园艺工(高级工)比赛项目总分第一名者,由市人民政府授予“技术状元”荣誉称号;获得第二至第六名者,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对积极组织、支持本单位职工参加本比赛的单位和在本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选手,比赛领导小组制定其他具体奖励办法。

 

(三)理论笔试和技能操作两项成绩均合格(达到60分)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参加花卉园艺工(高级工、中级工)项目比赛成绩优秀者,由市市政园林局给予表彰奖励。

 

八、比赛组织机构

 

(一)比赛领导小组:

 

组 长:危麟如( 市政园林局党组副书记、工会主席)

 

副组长:王伟军(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洪辉煌(市总工会经济部部长)

 

成员:崔亮、汪永于、黄东榕、王亚平、李乌金、李兆稳、白金川、黄婉瑜、谭忠奇、黄全能、刘与明、吴尚凌

 

比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亚平,副主任:李乌金

 

成员:许海燕、刘颖婕、蔡邦平、陈登雄、刘志政。

 

(二)比赛裁判组:由本届比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担任。

 

   附件:厦门市第十八届花卉园艺工职工技术比赛.doc

 

      厦门市职工技术培训与比赛相关政策.doc

 

 

 

 

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一二年七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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