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保安员服装采购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5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910
各会员企业:
按照省公安厅和住建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2]705号)的要求,物业保安员上岗应着统一的保安员服装,现有保安员的服装应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换装工作。为便于会员企业采购保安员服装,协会考察了若干家中国保安协会授权生产销售保安员服装的企业,确定“泉州市洛江恒泉服饰有限公司”为厦门物业服务行业保安员服装的合格供应商,与其签订了《物业保安员服装团购协议》。该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中国保安协会的质量标准生产销售保安员服装,向厦门物业行业提供优质的供货和售后服务,服装价格在中国保安协会制定的指导价的基础上予以一定的折扣优惠。
各单位需订购保安员服装的,可直接向该企业联系订购,服装样品及报价单可来协会察看。
该企业信息:
全称:泉州市洛江恒泉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工业区、邮编:362015
联系人:尤艳红 电话:15805950009
单位电话:0595-22057692 传真:0595-22052692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3-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