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区公共设施归属也将载于房屋登记簿
发布时间:2009-02-03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295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和二手房还可以预告登记
在保留了以往房产证以及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抵押权登记等内容的基础上,房屋登记簿还增设了预告登记、地役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内容。
商品房二手房都可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可以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为了保证商品房建成并进行初始登记之后一定能拿到房屋所有权,市民可以和开发商共同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当商品房建成并初始登记后,没有购房者的许可,开发商就不能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其他人。
同时,预告登记也可以适用于二手房 ,买卖双方签完合同立即进行预告登记,房管部门就不会对这套房产进行产权变更。 这样,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不能毁约。 如果没有预告登记,毁约付出的代价仅仅是交上一笔违约金。
小区公共设施也得登记
买卖房子,可以领取房产证、办理相关登记等,但是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怎么办?《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么这些能办理登记吗?
关于这一点,即将施行的《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有明确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新建的商品房,该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而房屋登记机构将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