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201600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既有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复验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1-0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870
闽建房[2015]17号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建设局,漳州、泉州、莆田、三明、龙岩、宁德、南平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和我省关于“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实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验”的要求,我厅委托各设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满三年的既有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了复验。经各设区市复验,福州山海大厦等17个项目已达不到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现决定取消该17个项目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附件:取消“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