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2016】028号转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福建省技能大师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5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918
厦物协通字【2016】028号
各会员单位:
今收到厦门市建设局转发给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福建省技能大师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6〕169号),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我市第三批福建省技能大师候选人遴选工作的有关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各物业企业会员单位查看,有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于8月18日上午12点前将报名纸质资料交至协会办公室,同时将相关电子档表格发至协会邮箱wwwxmwx@126.com,特此通知。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福建省技能大师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厦人社〔2016〕169号
市直各部门、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6类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文化名家等5类优秀人才的遴选办法的通知》(闽委人才〔2013〕3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福建省技能大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我市第三批福建省技能大师候选人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分配数,本次计划遴选4名福建省技能大师候选人上报省人社厅。 二、申报条件 本次遴选的福建省技能大师候选人应来自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含央属、省属单位或组织)生产一线岗位,原则上应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在近五年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技术技能水平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推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本次候选人的遴选注重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相关工作的人员。此前已经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遴选申报。已入选第一、第二批的福建省技能大师不再参加遴选申报。 三、遴选程序 福建省技能大师候选人遴选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注重技术技能和工作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人选条件和有关工作要求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直接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进行申报。 (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 (三)市人社局将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向计生、综治部门征求意。 (四)经市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四、申报时间 2016年8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 五、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技能大师推荐申报表》(一式三份,附光盘)。(文件及表格可登陆市人社局官方网站www.xmhrss.gov.cn下载) (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各种荣誉称号复印件或旁证材料等。 六、其他要求 申报人事迹材料着重突出在技术技能方面的业绩,主要包括:人选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的成绩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曾经获得的主要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联 系 人:刘炜杰 联系电话:5330083 联系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楼1119室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