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及省房协物管专委会物业管理立法考察组到我市学习考察
发布时间:2005-04-27 10:07:13发布人:点击量:6027
从《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厦门物业管理行业在规范发展的道路上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2005年4月20日下午四川省建设厅物业管理考察组一行35人在市建设与管理局五楼会议厅就物业管理立法进行考察学习。出席会议的有:四川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副处长胡华莉、四川省各市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厦门建设与管理局房产与物业处副处长邱永聪、厦门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黄嘉辉、厦门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林昆明。会议就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水电气代收代缴、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维修金管理,使用及续筹、新旧物业管理企业的交接机制、房改房的物业管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会后,成都代表团成员参观了国贸大厦和裕发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