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浪】“全面二孩”后,不可不知的生育保险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6-07-28 17:33:39发布人:点击量:2388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半年,厦门迎来第一个二孩生育小高峰!有医院产科日门诊量较去年骤增50%,有的医院生娩量二孩已占到50%!专家称,这还仅仅是个开始,今年二孩生育高峰将出现在九十月份!

 


今年7月起,厦门实施生育保险新政策,关于生育保险,哪些是我们应该知道的?


前段时间,厦门市人社局与社联手开展12333微信访谈,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科长戴琳为网友一对一答疑。



从本月起,厦门生育保险政策将有四大变化:

对企业和参保人来说,交的生育保险费将降低;

生育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更便利;

生育津贴将从按月计发改为按天计发;

首次惠及男职工与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这个人群


生二孩也能领生育津贴吗?

戴琳说,事实上,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不论第一胎还是第二胎,均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与一胎相同。要注意的是,特殊  情况下,在3个月内补缴到账的生育保险缴费月份,可以视为有效月份,可连续计算。


本月起申领材料简化

戴琳说,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或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而且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或手术,并刷社保卡结算的,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支持身份验证的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通过自助机、人社局官网、社保APP自助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免去到窗口排队办理的时间。


此外,从本月起,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津贴的无须提供申领表和汇总清单,但出院小结需盖医院章。


连续缴12个月才能申领

戴琳提醒,今年7月1日以后分娩的,要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除了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外,参保人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即含生育当月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


男职工配偶可报医疗费

今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男职工本人,如输精管结扎术,可享受生育津贴。

  

此外,参保男职工至其配偶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且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含新农合)的,配偶可参照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生育的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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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文章来源于厦门发改委(微信号xmdrcwx)及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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