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欣国际小区助动车屡失窃 物业拒赔偿
发布时间:2009-03-11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894
倪先生最近很“胸闷”,在短短的6个月内,他的两辆高档燃气助动车先后在家门口被窃,直接财产损失近万元。心痛之余,倪先生向小区物业交涉,要求赔偿部分损失,结果遭对方断然拒绝。
业主:和欣国际已成盗车贼“乐园”
倪先生家住和欣国际花园小区19号楼。2月23日晚,他发现停放在家门口车位上的助动车不翼而飞,而这已经是短短6个月中他被偷的第二辆车了。“两辆车加起来9000多块,欲哭无泪啊!”随后倪先生找到小区物业,物业却说自己没有责任,不予赔偿。
倪先生介绍,和欣国际花园小区近一年来已经成为了盗车贼的乐土,类似的失窃案件几乎月月都有发生。“16号楼的一户人家,车放楼道里都被偷了,可见小偷猖狂到什么程度。”倪先生告诉记者,据他推测,小偷能够“来去自如”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归结于17号楼边上的小门,该门直通与小区一墙之隔的工地,外来人员可以随意进出。“这么严重的安全隐患放在这里,物业也不安排人看门,我们业主交的物管费是用来干吗的?”气愤之余,倪先生将矛头指向小区物业,质疑其疏于管理。
在搜房网的“和欣国际业主论坛”中新民网也发现,倪先生的遭遇获得了强烈共鸣,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上实物业公司遭到了众业主的口诛笔伐。同有助动车失窃经历的业主skyweixin更在论坛中发布了4篇“个人维权日记”,详细叙述了他从发现失窃、向物业索赔无果、向法院上诉、胜诉的全过程,最终获物业赔偿1000元。
“如果得不到满意的处理结果,我肯定要上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倪先生透露,他已经与“维权日记”的作者skyweixin取得了联系,并已开始搜集相关证据准备上诉。
物业:不收停车费所以不赔偿
“我们不会赔,之前也没有这样的先例,如果业主有什么不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月3日,新民网采访到了负责和欣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上实物业公司,物业方面承认,目前小区助动车失窃的情况的确存在,物业也曾贴出告示警示居民加强防范。但倪先生的车辆是在免费停车区域上失窃的,此类情况物业方面并没有车辆安全管理的义务。
物业负责人沈女士称,由于小区非机动车地下车库车位紧张,为此物业划出了在17号楼边上的两个空置机动车位供业主停放助动车及自行车,而这项服务是完全免费的。沈女士认为,既然免费,业主就应该自己加强防范,物业已经尽到了保卫责任,因此不应为失窃进行赔偿。
对倪先生提出的小区边门监管漏洞的质疑,沈女士称该门早已安排了门卫进行监管,不存在管理漏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物业方面在此问题上亦有自己的苦衷。陆家嘴物业总经理翁国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要说免费停车,就是收费,一个月的车辆管理费也就那么一些,比如助动车,失窃的赔偿却是几千元,如此下去,物业企业无法生存。中企物业总经理朱建华则坦言,如果要让物业对车辆失窃或者是损害负责任,物业管理的收费和车辆损失赔偿就必须对等起来。“如果每月就十几元停车费,车丢了就来找物业索赔成千上万的,明显不合情也不合理。”
业内:举证是索赔难点
业主被盗后,小区物管是否要负责赔偿损失?什么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此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
记者了解到,2002年上海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物业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中曾提出,业主财物被盗或人身受到损害,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物业与业主是否形成保管关系,事先是否有约定,以及物业公司在保安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赔偿责任并不取决于停车费用是否收取,须综合各种相关因素而定。
法律人士认为,此类案件中要弄清物业公司该不该负责任,主要存在两大难点:一是业主举证难,作为不可预知的失窃案件,业主很难拿出证据证明丢失东西的数量和价值。二是要找到证据明确各方责任,就必须借助公安机关破案,而侦破时间无法确定。一般而言,简单案件还能分清物业公司的责任,但在多数情况下,由于在责任鉴定上很难明确,业主最终往往很难得到赔偿。(方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