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2016-039 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关于举办“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1 10:13:29发布人:点击量:1022
厦物协通字【2016】039号
各会员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省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业务技能,确保我省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依法培训、持证上岗,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联合福州市飞远职业培训学校在福州市开办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班将组织我省物业行业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消防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通过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消防局共同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非结业证书),以全面落实我省物业行业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现特将“关于举办“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各物业服务会员单位查看,有需要参加培训的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向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报名。
关于举办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闽物协[2016]22号).doc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