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房地产与住宅产业促进会关于举办第三、四、五期物业管理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纠纷处置、适用法律解释及监管业委会规范运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04-01 15:44:46发布人:点击量:3205
中房促培[2017]05号
各有关单位:
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但受政策、发展水平、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总体来看,物业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而监督调解机制不完善、执法力量薄弱也导致纠纷难以得到充分有效处理。业主虽然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但组织性参与性较差。物业关系本应该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两大主体,但普遍情况来看,由于业主委员会仍然未能广泛有效建立,导致在维权过程中较难作为。一些已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的运行管理工作也不规范,甚至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基层政府如何坚持依法监管、物业企业如何规范运作、业主委员会如何起到桥梁纽带作用,成为我们迫切提升的焦点。
二月底三月初我们分别在海口、昆明组织了两期物业管理学习,由于授课内容贴合基层实际工作需要,授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各单位的积极响应。为此我中心决定联合国家机关房地产培训中心与中国未来研究会继续共同举办“第三、四、五期物业管理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纠纷处置、适用法律解释及监管业委会规范运作培训班”。现将会议通知文件发送给各单位,希望有关单位收到文件后,积极组织相关责任人及基层物业管理人员参加此次学习,详细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一)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执法、适用法律、案例分析
1、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与物业管理
2、如何处理好与属地政府、业委会、业主之间的关系
3、如何诉调对接工作实际需要,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物业管理纠纷化解意识,提升物业管理纠纷化解能力经验介绍
4、如何搭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平台
5、如何建立物业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多部门联动
6、如何处理当前小区内违规搭建、违规装修、住改商、噪音油烟污染、沙霸等问题及各地案例分析
7、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如何履行物管行政监管职责
8、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针对小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机制、反馈机制、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9、“拆围”背景下的物业管理解析及应对
10、现阶段物业管理服务纠纷的主要类型、成因、服务纠纷司法裁判的特点
11、启动物业危机处理的步骤及如何实施物业管理危机评估
12、解聘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所遇到的问题及解答
(二)规范业委会管理及监管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构成及操作规则
2、如何加强业委会的监管
3、政府各职能部门、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中分别承担的职责以及如何履行各自的职责等
4、业主大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建设项目划分中的作用
5、业主委员会产生程序、成员资格条件、职责及义务
6、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在物业管理过程的拒缴物业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行为的处理
7、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8、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权及诉讼地位
9、如何指导业主委员会提高办事能力及培训计划制定
1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的建立
11、维修资金支取流程及法律责任
12、维修资金发展趋势及最新政策动向讲解。
二、时间与地点
第三期:2017年04月10日—04月14日 厦门市 (10日报到)
第四期:2017年04月24日—04月28日 苏州市 (24号报到)
第五期:2017年05月15日—05月19日 天津市 (15日报到)
三、参加对象
1、各地住建局、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科)、维修资金中心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
2、各地街道办、物业办、社区、乡镇分管物业工作主要负责人。
3、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队及相关管理人员。
4、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将邀请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专家,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处领导,深圳物业研修学院、国务院法制办专家授课还邀请地方代表做经验报告。
(二)会务费1900元/人(可刷卡转账),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收。请各单位提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单回传至北京会务组(邮件、传真),会务组收到回执单后,将于开班前七个工作日内回传《报到通知书》并详细告知报到地点、食宿安排及其他事宜。请提前来电咨询并索取会议安排等。
(三)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人:张涛 13910196759 报名电话:010-57106437
报名传真:010-57470508
报名邮箱:cjhmakai@163.com
负 责 人:马凯 18910251689 010-57109425
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培训中心(会务组办公地点)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邮编;100029
反馈电话:010-69946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