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领证的通知(厦门市第14期暨2016年第三期延期换证及2016年度遗失补证合格人员)
发布时间:2017-04-06 16:45:11发布人:点击量:2536
厦物协【2017】023号
各培训学员:
厦门市第14期暨2016年第三期延期换证及2016年度遗失补证合格人员的《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已领回协会,合格人员可前来领取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旧证书已作废),不合格人员需参加下期继续教育重新学习。现将领取证书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14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点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厦门市美湖路9号之一3楼)
三、领取方式
1、企业领取:可委托办事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及办事人员身份证前来领取;
2、个人领取:可凭个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3、个人委托他人领取:可委托领取人凭个人委托函及领取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领取证书时请提前查询好各自的序号(需领回作废旧证人员请告知原先报名预报号码,不需领取作废旧证人员的证书将由协会统一销毁),领取时告知协会工作人员,方便查找。(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新证有效期为五年,请各持证人员注意查看证书签注页内的有效期限,合理安排好下次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超过有效期一律不再办理证书延期盖章。证书相关信息可在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pxzx.fjjs.gov.cn/)进行查询验证。
五、咨询方式
协会联系电话:0592-2235709、0592-2219680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1、厦门市第14期暨2016年第三期延期换证合格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