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各会员单位积极推荐员工报考“物业管理”、“工程造价”函授大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3 16:07:04发布人:点击量:2859
厦物协【2017】039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依托院校的师资优势,从而提升我会会员单位物业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本协会倡议各会员单位积极推荐员工报考福建商学院厦门市新南强法律教育培训学校函授站开设的“物业管理”函授大专班。希各会员单位发挥生源渠道优势,广泛宣传、发动和鼓励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踊跃报名学习。凡需要者,可向本协会办公室咨询了解,报考人员名单由各会员单位统一报至本协会,再由本协会统一向该函授站报名,报考费用由该函授站统一收取。
2017年6月20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出闽教职成【2017】35号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5月份新增函授教育辅导站评审结果的通知》同意新增“福建商学院厦门市新南强法律教育培训学校函授站”,准予该函授站开始招生“物业管理”和“工程造价”等函授大专生。经该函授站录取的学员,完成各学科的学习任务后,由福建商学院发给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一、招生条件与报名时间
面向福建省招收应、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及具有高中、中专等文化程度的考生。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二、函授大专班招生专业、学制、科类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物业管理、工程造价;学习形式:自学+面授;科类:文理兼收;学制:2.5年;报考费:160元,学费:1680元/学年,书本费:400元,班费:240元。
三、考试科目
高中(中专)起点升专科:语文、英语、数学(书籍自行购买,详情咨询市物协教学点),考试费用160元/人(考试院统一收取)。
四、录取条件与考试日期
学生须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预计10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具体考试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达到录取分数线者,经省高招办录取后,由福建商学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时间
具体入学事宜另行通知。
六、毕业与待遇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发给福建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国家各级部门均认可。学生取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可继续在本校攻读我校与北京语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合作举办的本科课程,进而获取本科毕业证书。
七、授课及考试地点
福建商学院厦门市新南强法律教育培训学校函授站,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中信广场5楼。学习方式采用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授课。
八、主要专业简介
物业管理: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物业、房地产发展需要的,掌握扎实的物业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物业管理服务与实践技能,具备较高的职业综合素养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学科有:物业管理概论、物业信息管理、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实务、物业财务管理、物业管理规划、房屋建筑维护管理、物业设备设施维护与管理、专业项目管理等主干课程。
工程造价:本专业培养具有工程造价计价,招投标,合同管理,成本核算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领域工作岗位技能,面向建筑安装行业主要从事造价工作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建筑识图、房屋建筑学、建筑施工技术、CAD制图、建筑装饰工程预决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企业会计、工程造价、电算化等主干课程。
九、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9号之一三楼
电话:0592-2235709,2219680
传真:0592-2219681
邮箱:wwwxmwx@126.com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1、福建商学院学校简介.doc
2、厦门市物业协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函授大专班报名表.xls(将此表发送至协会邮箱即可,发送完须电话告知协会办公室,协会在统一安排函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