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4 11:45:56发布人:点击量:1787

厦物协【2017】42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重点区域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重大会议期间重点部位绝对安全,定于8月25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8月25日


二、检查对象

岛内重点区域直接监管的重点物业服务企业,尤其是前期调查摸底梳理上报的企业(详见附件)。


三、检查重点

1、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4、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持有安全生产作业证情况;

5、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物质器材、救援队伍、应急演练情况;

7、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签收《安全生产告知书》《安全生产明白卡》情况;

8、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形势,加强工作力度,牢牢盯住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紧之又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厦门会晤期间万无一失。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安排表.xls


2、全市物业管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安全监管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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