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第四季度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10:24:45发布人:点击量:2353
厦物协【2017】048号
各会员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业务技能,确保我市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依法培训、持证上岗。协会与福建飞远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飞远消防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开办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组织我市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消防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以全面落实我市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鉴于国考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每年4次国考机会),现将2017年第四季度国考之前培训的时间安排现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1、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培训时间安排:2017年10月15日-20日,2017年10月25日-30日;
2017年11月培训时间安排:2017年11月8日-13日,2017年11月24日-29日;
2017年12月培训时间安排:2017年12月6日-11日,2017年12月24日-29日。
(备注:请要参加2017年12月25日考试的人员务必在2017年11月5日之前将资料和费用提交至厦门飞远消防培训学校,在2017年11月5日之后到达的资料只能参加2018年3月份的国考。)
2、培训地点:
福建省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厦门培训基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港中路1722号、万翔商务中心站);
3、培训费用:(不含食宿)
初级:培训费2350元/人、代收入鉴定费390元/人 (合计:2740元/人)。
二、培训人员应提交材料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必须填写工作简历部分和能随时联系到个人的联系方式);
2、2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6张, 1寸照片6张(同一套衣服同一个底色)(背后签字);
3、身份证复印件3份 (需签上名字与日期并写上“与原件一致”);
4、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需签名字与日期并写上“与原件一致”;原件提交至国考鉴定站,国考核实后退回);
5、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报名表一份;
6、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1份(工作证明上体现的时间需与职业鉴定申报表上的时间体现一致。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须体现一年,需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地址及联络方式
1、报名地址:美湖路9号之一三楼(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2、联系电话:0592—2235709 ,联系人:童海平 肖益卿 黄建成;
3、厦门飞远培训咨询电话:05925098119;05925078119;甘老师:18750210232.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1、工作证明(盖公章,原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