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10:35:59发布人:点击量:2007

厦建房〔2017〕38号



各区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垃圾分类办〔2017〕32号)要求,现制定《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厦建房〔2017〕38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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