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扫黑办关于清理扫黑除恶横幅标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15:40:11发布人:点击量:2269
各区扫黑办、市直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扫黑除恶宣传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如“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最新提法为“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2.全面清理检查,防止出现错字、漏字现象(包括英文翻译、注释)以及明显违背常理的问题。如发现个别单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写成“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右手敬礼的图案,错误制作成左手等。
3.对因褪色造成宣传内容不清,或者破损、脱落的,应及时修复。
4.规范表述市级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0592-2262190(24小时)、2262365(工作时间);举报邮箱:xmgasaoheichue@sohu.com。邮寄地址:厦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新华路45号,厦门市公安局大楼)。发现有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请拨打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请各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对扫黑除恶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展板、宣传栏认真开展自查清理整治,相关工作请于3月31日前完成。
市扫黑办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