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级经济师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09:35:43发布人:点击量:2289
厦物协【2019】023号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推荐高级经济师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精神,物业管理师可对应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其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起算。”为物业管理师晋升高级经济师职称打开了通道。
为更好地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师晋升高级经济师的评审工作,协会拟向市人社局推荐一批优秀的业内高级经济师人员,进入市人社局高级经济师评审专家库。
被推荐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学术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并接受职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我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3年以上,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福建省或厦门市物业行业专家库成员优先推荐。
请各会员单位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学历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书面材料报我会,以便汇总上报。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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