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 15:38:13发布人:点击量:2268

厦建物〔2020〕15号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


为深刻吸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血的教训,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汛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拉网排查。各区建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排查工作与防汛备汛检查紧密结合,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重点排查物业管理区域高陡边坡、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低洼部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和整改清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同时抄送业主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实现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二、紧盯关键节点。各区建设局要牢牢把握主汛期前、台风来临前等防汛防台风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影响安全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月30日前全面完成影响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在集中整治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局(联系人:蓝宗敏,联系方式:2204279,邮箱;xmjsjwy@163.com )。


三、全面落实整改。各区建设局对前期排查出影响安全度汛的重大隐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主汛期前完成整改,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相关单位,各区建设局结合信用评价,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给予记录不良信用。


四、全面组织宣传培训演练。各区建设局要重视宣传工作,组织辖区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防汛工作能力,熟练掌握防汛基本知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汛前宣传培训,提高业主防灾避险能力。


五、强化监督指导。各区建设局要切实做好防汛安全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物业企业要加大物业服务区域的隐患排查工作。省防指定于4月中旬赴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明查暗访开展督导,市防指将组建监督指导组配合开展随机抽查。各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厦门市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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