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小区公共水管一修4个月 业主家橱柜被积水浸坏(图)
发布时间:2009-04-02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930
长时间浸水后,厨房的橱柜大变样。
家里的公共水管一直漏水,业主向小区物业人员反映了4个月却毫无结果,最后迫不得已向媒体投诉才得以解决。住在元利花园的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业主 交了物业费却没得到服务
陈先生住在元利花园的厦禾路1101号之一,今年元旦期间,他发现家中厨房的公共水管出现轻度泛水,随即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物业人员过来看了一下,说会叫人来处理。陈先生苦等了一个月后,于2月1日再次反映,物业人员才说要先提交申请报告才可以报修。谁知又过了三个月,物业人员始终没有动静,陈先生气得当着他们的面向本报热线投诉,有关人员终于表示会尽快联系水管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陈先生的家,只见厨房一片凌乱,橱柜的门已经被水浸烂,旁边还摆放着许多维修时拆下来的木板。“就是因为物业迟迟不来处理水管的问题,水管漏水越来越严重,我家厨房地板一直积水,橱柜的木材都坏掉啦!”陈先生气愤地说,“我在这里住了十年,没少交一分钱的物业费,谁知道物业只管收钱不管服务!”
据了解,元利花园目前没有委托专门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长期物业管理,而是由业委会聘请一些人员从事物业工作。说起陈先生遇到的问题,小区物业管理处的一名男子说:“报修手续很麻烦的,业主要写申请报告,陈先生一开始没写。”记者提出疑问,物业方面为何没有及时告知业主要写报告,这名男子只顾抽着烟,一声不吭。
记者在现场还看到了陈先生于2月1日写的申请报告,下面放着一张费用申请,而这张费用申请的落款时间却是3月11日。这名男子承认物业方面对此存在疏忽,“办理这种手续是很麻烦的,一定要找到业委会的人签字,我们没有办法一手包办的。”男子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叠申请维修的报告,多数未签字同意维修。
律师 应先维修后申请费用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共用设备的管理维修应当是由物业负责的,费用可以从房屋公共维修金中支出,所以物业方面应当本着为业主负责的态度,迅速对业主反映的漏水问题进行维修处理,维修后再按照相应的程序申请相应的费用,以免造成损失的扩大并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文/图 本报记者 李隽斌 实习生 彭淑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