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启用“物业企业安全检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16:06:38发布人:点击量:1483
厦物协【2024】016号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启用“物业企业安全检查系统”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通知,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照主管部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开发了物业企业安全检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已上线。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用系统
请厦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的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有关人员,自2024年5月10日起,根据操作手册(详附件)开设用户、开展安全检查、全面应用系统。
二、规范检查行为
独立法人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委托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等)每月至少通过系统检查1次物业小区,企业分管负责人(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每月至少2次,企业内设安全管理机构的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4次。
外分公司按照独立法人的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检查。物业小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每月至少通过系统检查2次,项目副经理(主管安全专员)每月至少4次,安全管理专员每月至少4次。
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系统APP检查要点,逐项检查,逐项填写,认真查找物业服务安全隐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杜绝“走过场”。如有人员身兼多职的,按照最高频次要求执行。
各物业人员在系统应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
0591-87752606。
厦物协【2024】016号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启用“物业企业安全检查系统”的通知附件.pdf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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