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二OO五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6-01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4386

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关于报送二OO五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按厦经职改《关于报送二OO五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执行,该文直接从(www.xmjfw.gov.cn《职称评称》栏目)下载。
2、申报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年度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须经市人事局培训处验证,联系电话:5366535)。
3、申报参评人员所需的各种表格及有关材料直接从厦门建设信息网www.xmjs ,gov.cn首页“执业注册”栏目点击下载,具体有《简明表》、《评审表》、《考核登记表》、《汇总表》,申报时按“填表说明”认真填报,学历证、资格证、聘任证、继续教育证、职称计算机证及有关获奖证明复印件用A4纸。
4、土建中级职称外语不做要求。
5、申报材料最好由申报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受理。
6、申报受理时间及联系电话:2005年6月16日-----9月16日(每周定星期一、星期三于禾祥西路68号光华大厦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受理,服务大厅联系电话:2230192)。
上午  8:30—11:30  下午  3:00—5:30
7、报送地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光华大厦四楼)。
平时联系电话: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政治处(六楼)2221647
联系人:林国民
附1:厦经职改《关于报送二OO五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简明表》、《评审表》、《考核登记表》、《汇总表》;2005531175350954.RAR
3、申报土建中级职称材料。20055311755341572.doc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报送二ОО五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二ОО五年度工程技术高、中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定于4月15日开始,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材料申报常年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对象
  根据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执行《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实施意见》和我市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均可申报。
  评审专业设机械、设备、电子、化工、热工电力、科技管理、轻工纺织、工民建、路桥、土建综合等十个专业(其中土建专业中级的分组由厦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申报人员可根据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选择参评专业。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应按《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确认程序》(见附表)的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并按规范要求如实填写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属单位应由区人事劳动局职改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申报者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证明其人事关系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关系不属我市管理的外地流动人员,该栏只需备注“市外流动人员”,申报时按《厦门市企业单位流动人员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厦经职改【2003】3号文)有关规定提供材料。人事关系属我市管理,但人档分离的市内流动人员,申报由现工作单位负责推荐,“主管部门意见”栏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证明其人事关系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代表作必须是申报者单独撰写。正常晋升高级工程师人员,代表作需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正常晋升中级工程师人员不受是否发表限制。
  3.破格晋升中高级工程技术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按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的规定执行。
  4.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客观全面考核评价,并填写《厦门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5.申报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每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须经市人事局培训处验证方有效)。
  6.单位在申报材料上报前,应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众无异议的方可上报。所在单位必须在该栏填写推荐意见并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的选优对象,需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7.破格晋升人员、“选优对象”以及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人员需参加评审面试。
  8、申报人在评材料中所提及的有关业绩、获奖、专利、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内容均需提交相应的支持文件,如:证明材料、设计资料、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9.为减少申报环节,土建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光华大厦),由市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与市职改办联合终审。
  10.《评审表》、《考核登记表》、《简明表》、《汇总表》等申报表格均可从 “职称评审”专栏下载,申报时按“填表说明”认真填报。
  三.申报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四.申报期限:2005年4月15日~8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报送地址: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政府东楼9楼职称办)
  联系电话:5112826
  附:《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确认程序》
 
 
厦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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