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杭州:过不下去只有"离婚"了 物业连夜撤离北景园荷风苑

发布时间:2009-12-03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939

  据《青年时报》报道又是因为“入不敷出”,又是一张“撤离告示”――撒手走人,已成为物业的最后“招数”。

  11月30日晚12点整,耀江物业北景园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陈伟忠,亲手张贴了最后一张小区“公告”后,耀江物业正式从北景园荷风苑小区撤出。

  当晚,下城区建设局、社区、街道等相关工作人员,一一监督见证了这一时刻。

  “过不下去,只有‘离婚’了。”下城区建设局物管中心曹主任,这样形容耀江物业和荷风苑业主的微妙关系。

  “过去半个多月里,我们一直想挽留物业,可他们最后还是走了……”前日,下城区建设局、石桥街道、景安社区相关工作人员都惋惜地说。

  物业不愿续签物管合同

  北景园小区,是目前城北最大型的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小区共9个苑,荷风苑是其中之一。

  2006年1月18日小区交付后,北景园9个苑统一由浙江耀江物业公司服务,物业合同到期日为今年10月10日。

  今年,小区9个苑成立了3个业委会,其中包括8月10日成立的荷风苑业委会。

  根据2002年出台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成立60日内,必须续聘或通过招投标方式,签署新的物管合同。

  所以,10月10日,物管合同到期后,其他两个业委会以及未成立业委会的苑区,都分别跟耀江物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合同。

  但耀江物业还作了一个决定,不与荷风苑业委会续签物业管理合同。

  耀江物业北景园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陈伟忠说,8月31日,公司正式函告荷风苑业委会,希望他们立即着手选聘下一家物业公司。

  撤出日期一推再推

  10月10日,合同到期了。荷风苑业委会方面选聘新物业的工作,毫无进展。

  下城区建设局、街道、社区等部门多次协调后,耀江物业同意延长荷风苑35天的服务期限,并将终止服务的期限确定在今年11月15日。

  11月15日,选聘工作依然搁置。为了不让小区管理陷入混乱,耀江物业决定再延迟15天服务期限。期间,因很多问题解决不了,荷风苑业委会成员在小区张贴公告,集体请辞。

  最终,11月30日晚上12点,耀江物业从荷风苑撤出,“我们是自然中止合同,不想一拖再拖了。”陈伟忠说。

  物业:近50%业主不缴物业费

  耀江物业这次为何会如此义无反顾地撤出呢?

  “我们不得不走。”陈伟忠说,近4年来,因停车、绿化等各种问题,小区业主与物管的矛盾很深。

  “我们物管能力范围内的问题,我们解决处理,其他关于业主提出的小区绿化不好看、物业费太高等问题,我们真的无能为力。最关键的是,小区里拖欠物业费、水电能耗费的业主太多。”

  陈伟忠说,荷风苑都是小高层,共800户,入住率90%,物业费0.8元/平方米。去年,小区近30%的业主不缴物业费,今年有近50%的业主不缴费。

  “小区有50多台电梯,每年每台电梯维护费最低就要5000元,业主缴的这点物业费根本无法维持小区服务。”

  到底是不是合法的撤离?

  “物业公司要撤离,可以,但必须把所有账目交接清楚。”昨天,荷风苑业委会副主任周忠伟说,希望耀江物业提供账目明细。

  陈伟忠表示,耀江物业已提供给业委会年度的物业管理收支账目。至于来往票据的明细账,根据财务规定,不能随便公开,但欢迎审计部门审计。

  而周忠伟认为,耀江物业是违规撤离。因为根据2003年北景园建设方及当时社区,跟耀江物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委托管理期限,应在北景园业委会成立之日,并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合同止。业委会坚持认为,耀江物业必须等荷风苑新的物业进驻后,才能撤离。

  但下城区建设局物管中心曹主任说,物业此次的撤离行为,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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