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05-07-1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4126
2005年7月8日下午3:00在物协办公室召开了物协第二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参加会议的有:物协会长黄嘉辉、秘书长邱永聪、副秘书长林昆明、友朋四方公司朱长源、包冰华、汇嘉物业廖华安、新工物业洪萍、建坤物业王双娜、象屿物业李凤翔、国贸物业候建军、白士德物业童海平、海投物业方颖、康乐物业林应秋。华菲物业李刚艺,邮政物业黄明伟,厦房物业王丽水。
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在厦门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后,对物业企业的影响和应对办法。会议首先听取了象屿。华菲等几家物业企业介绍本次“调资”对企业用工的影响涉及面、人工成本的增加量、对具体物业项目的影响程度。随后会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物业企业提供的商品是劳务和服务,劳务成本平均占企业总成本的60%以上,因此此次“调资”对物业行业的影响最大。而近年来物业管理市场的剧烈竞争,导致物业管理费标准只降不升,使众多物业企业在保本线上挣扎,已无力消化此轮的“调资”。而且此轮“调资”对物业行业的影响还体现了一个特点:凡是市场化程度越高,规模越大,管理越规范的企业“受伤”也越大。会议一致要求物业协会应为行业出面说话,应有所作为,要向有关方面反映行业的呼声,表达企业的“民意”,争取帮助物业行业克服困难,度过难关。
最后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此次“调资”是政府出于对民生的关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大家要充分理解。各物业企业要和政府保持一致,要守法经营。
二,要求协会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请建坤公司与物协配合,争取向市劳动与保障局申请对行业实行综合工时制,以求降低人工成本。
2、 请物协与市物价局联系,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听物业行业的呼声,发布物业管理消费增长指数,商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办法。
3、 请协会办公室抓紧起草此次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物业行业产生影响的调查报告。然后由协会致函市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免税和建议公布允许物业管理行业适当提高收费标准的上浮指数等优惠政策。
三, 各物业企业应积极与各自的委托方业主委员会协商,告知目前企业面临的困难,争取适当调高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降低服务标准减员扭亏。对一些亏损大的,扭亏无望的管理项目各物业企业也应学会能进能出。同时,协会号召各会员企业在物业管理的招投标过程中,一定不能再互相压价,一定要坚持质价相符的原则,再也不能干那种所谓“超值的服务”,即损人又害己的买卖。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