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厦门:旧住宅加装电梯免收增容地价

发布时间:2010-01-05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817

  审批手续简化 不必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本报讯 (记者 陈运军)从2009年10月起,我市老旧住宅可申请加装电梯,但实际操作起来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少。比如是否要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是否要缴交增容地价等。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日前收到市国土房产局的一份名为“关于简化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土地审批手续的函”,使这些问题有了明确的说法。

  函件说,鉴于加装电梯的老旧住宅须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且因加装电梯后新增产权面积作为本梯号的全体业主共有,不再调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经研究,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不必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因此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免收增容地价。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老旧住宅可以加装电梯的消息受到了不少市民的高度关注,纷纷来电咨询。相关审批部门对此给予大力支持,简化审批手续,不少电梯企业也明确表示有意参与这项业务。

  据了解,除了土地外,其他问题有关方面正积极研究,加以协调解决,以利于实际操作。

  申请办法

  老旧住宅申请装电梯需以梯号为单位,只要该梯位所有业主同意即可。

  全体业主可授权委托专人进行办理,其中思明区、湖里区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岛外各区在区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新闻回放

  为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提高老旧住宅区的使用功能,去年10月,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联合发布《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规定凡本市范围内的老旧住宅,且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的,均可申请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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