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换不换物业 业主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0-01-0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861
南山社区青翔花园业主委员会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目前还在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中标。然而,小区内超过一半的业主却签名反对解聘。昨天记者持续关注此事,但是双方并未协调成功。
记者从业主洪先生处了解到,昨天上午,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到辖区居委会进行协调。不过,双方并没有协调出结果。
在记者之前的采访中,有不少业主都向记者表示,现有的业主委员会是怎么成立的,他们都不知道,更不用说是召开业主大会了。他们也自发聚集,商讨形成决定,还是坚持不换物业。
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市建设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处邱副处长。邱副处长告诉记者,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是无权自行决定变更物业公司的,正规的程序是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决定,形成决议后授权业主委员会执行。因此,换物业的决定权并不在业主委员会,而是在业主大会。
邱副处长同时还介绍了改选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只需要20%的业主同意召开新的业主大会,那么业主委员会就要选择合适时间召集业主召开大会,可以在大会上公开表决是否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一旦超过一半的人同意更改,那么就可以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