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泉州:物业主任收受1万元帮沙霸“清场” 获刑

发布时间:2010-03-10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221

  身为晋江市区奥林春天小区的物业主任,江西九江人杨某让“沙霸”庄某等人独家到该楼盘内销售沙石、水泥及负责装修期间建筑材料的搬运、土渣清理,从中收取庄某等人贿赂的“喝茶费”1万元。昨日,杨某被晋江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收了1万元好处

  他帮“沙霸”揽生意

  据悉,杨某于2009年7月被厦门某公司任为驻晋江分公司经理,负责管理晋江奥林春天楼盘的物业管理工作等。

  杨某刚接手奥林春天物业工作没几天,当地“地头蛇”庄某等人就找到他,说想承包该楼盘的沙石水泥销售及建筑材料的搬运工作等。双方很快就签订了合作协议,庄某等人交纳了3万元装修抵押金后就开始独家进场运作,杨某则负责将其他想进场的人员清理出去。

  2009年8月至10月,庄某两次约杨某到自己家中喝茶,私下塞给他好处费1万元。收下钱后,杨某未对公司任何人提起过,直到2009年11月,随着小区业主投诉该楼盘强买强卖现象严重引起晋江警方介入后,杨某才将自己收钱一事告诉老板,但又谎称这笔钱是对方要用来交纳水电费的。

  可是当晋江警方进行调查后,庄某等人称根本没交纳过什么水电费,这1万元是他们给杨某的好处费。

  横行两个小区

  “沙霸”多收了50多万元

  据庄某交代,他们出面与物业方面签协议,承包搬运服务和销售基本建筑材料,再把这些工作转包给经营水泥生意的朱某,并从中按每套房500-600元进行抽成。截至事发前,在晋江市区香榭花都就抽成200套,在奥林春天也抽成100多套。

  按庄某等人的说法,如果没有他们这些“有势力”的人在后面支持,朱某是不可能在这两个楼盘承包搬运服务和销售基本建筑材料的,所以朱某才会甘愿让他们抽成。

  朱某也向警方交代了他的生意经:他是泉州市区一家水泥店老板,听说晋江市区有一些新楼盘交房后,就通过关系找上了庄某等人,由对方去签协议再把业务转包给他。

  朱某说,他们赚的主要是卖沙子和抽成搬运费的钱。其中沙子他们卖90元一立方米,比市场价高出20元,一套房子平均需15立方米沙子,他们都算20立方米的钱,白白多算人家5立方米沙子,仅卖沙子,他们一套就多收了750元。

  如果有业主或装修公司不同意,偷偷叫搬运工或自己到外面进材料的话,朱某就会让庄某等人去找他们谈,业主怕惹麻烦,就会把业务给他们做。朱某还叫自己的侄子帮忙看着小区大门,如果有人私自叫外面的搬运工和材料进来,就赶走他们。

  据朱某计算,在香榭花都和奥林春天这两个小区,他经手的强买强卖建筑基础材料和搬运服务的总金额至少有170多万元,共多收装修公司和业主50多万元,但这个钱要分给物业方面管理费和押金10多万元,清理土渣费10多万元,给庄某等人的抽成近20万元,他自己只赚了近10万元。

  案发退赃款

  一审从轻判六个月

  案发后,杨某的亲属代他向公安机关退出全部赃款。

  昨日,晋江法院认为,杨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杨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已代为退出全部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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