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湖苑业委会合法性遭质疑
发布时间:2010-04-0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480
天湖苑业主反映:我们的业委会伪造业主签名,擅自出租广告位,账目也不清楚!
“我们目前的业委会是不合法的!”近日,天湖苑部分业主向本报反映,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据了解,2003年初,通过合法程序,天湖苑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任期为3年。但之后,小区再也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而目前的业委会却自称是“第二届”业委会。
部分业主质疑说:业委会擅自出租了业主活动中心及户外广告位,租金偏低,且一租就是10年,远超过业委会任期;每半年只简单公布公维金等收支情况,未将账目明细公开。
2009年11月,陈先生、李先生等9位业主向业委会发函,要求查账。12月7日,业主查账发现,账目有部分原始凭据缺失;有一张130万元的农行5年定期存单,其中110多万元来路不明。
随后,几位业主向开元街道办反映,并在街道办看到了一份2003年12月7日增选业委会委员的业主大会会议纪要。天湖苑共有328户住户,纪要上则有150多个签名,经查对,发现有部分签名系伪造,其中,邱先生的签名不仅被伪造,且出现两次;李先生夫妻的签名也是伪造的。
这些问题,让业主们对目前这个“第二届”业委会的合法性及其所作所为,产生了越来越大的质疑。
3月15日,陈先生、邱先生、李先生等10多位业主联名倡议成立阳光维权小组,呼吁不在天湖苑常住的业主也能加入进来,参与选举;要回小区的公共部位,并将其恢复原状;通过有关部门对业委会的账目和运作程序进行审核、审计,如有个人或组织侵占业主共同利益,将走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记者了解到,开元街道办已介入调查此事,并开始由街道业主自治监督指导小组牵头,组织成立天湖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展开换届选举事宜。
导报记者 李立宇 实习生 王蕾蕾 周亚妹/文巫芳/图
★对话业委会主任
造假,为应付有关部门备案
会议纪要是假的
记者:2003年的那份会议纪要,是否存在伪造签名的情况?为什么要这样做?
许主任(天湖苑“第二届”业委会):这份会议纪要确实是事后补签的,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的备案,是假的。
2003年,天湖苑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运作了一年左右,三四十户业主觉得这届业委会不作为,就希望重选一些能为业主做事的人进入业委会。于是,这部分业主召开了业主大会,换了3人进入业委会。但因与会业主未达法定人数,我们到有关部门备案未通过,后来就做了补签。
这个第二届业委会,虽然未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但这几年也没有业主提出异议,直到2009年,所以应该说是合理但不合法。出租广告位被叫停
记者: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业委会”擅自出租4楼业主活动中心和户外广告位,租金是否偏低?
许主任:天湖苑是老楼,设备维修金不够,因此,业委会与三四十户业主通过了以楼养楼的决定。由于4楼存在产权不明的问题,业委会与开发商经过谈判,决定共同出租,租金一方一半。最后,4楼以当时能找到的最高价格,每年6万出租,承租人负责4楼的全面装修。
至于户外广告位,其实并不属于楼上的住户,而应该属于1-3楼的商业用户。但因1-3楼的部分业主未交任何费用,所以业委会就把这些广告位拿来出租。由于所有权不属于楼上业主,所以这些广告位无法公开招标,我们只能租给当时能找到的愿出最高租金的承租人,租金一年5万元。目前,这部分广告位已被工商部门叫停了。
这些并不存在租金偏低这一说,但确实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在法定程序上存在漏洞,不太合法。会交接清楚账目
记者:业主查账过程中,发现有些原始凭据缺失;且账目中多了一笔130万元的定期存款,其中110多万元是什么性质的钱?
许主任:确实有部分原始凭据没了,但在银行对账单上都可以查到。那110多万元,包括设备维修金和这几年创收的钱,之前都是一年一年存的,这次转存5年定期,主要是怕有人有不良企图,所以想锁定这笔钱。一旦新业委会成立,我们都会交接清楚。如果审计发现有贪污行为,我们这些老业委会成员都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图片说明:业主出示有关书面证据
“我们目前的业委会是不合法的!”近日,天湖苑部分业主向本报反映,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据了解,2003年初,通过合法程序,天湖苑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任期为3年。但之后,小区再也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而目前的业委会却自称是“第二届”业委会。
部分业主质疑说:业委会擅自出租了业主活动中心及户外广告位,租金偏低,且一租就是10年,远超过业委会任期;每半年只简单公布公维金等收支情况,未将账目明细公开。
2009年11月,陈先生、李先生等9位业主向业委会发函,要求查账。12月7日,业主查账发现,账目有部分原始凭据缺失;有一张130万元的农行5年定期存单,其中110多万元来路不明。
随后,几位业主向开元街道办反映,并在街道办看到了一份2003年12月7日增选业委会委员的业主大会会议纪要。天湖苑共有328户住户,纪要上则有150多个签名,经查对,发现有部分签名系伪造,其中,邱先生的签名不仅被伪造,且出现两次;李先生夫妻的签名也是伪造的。
这些问题,让业主们对目前这个“第二届”业委会的合法性及其所作所为,产生了越来越大的质疑。
3月15日,陈先生、邱先生、李先生等10多位业主联名倡议成立阳光维权小组,呼吁不在天湖苑常住的业主也能加入进来,参与选举;要回小区的公共部位,并将其恢复原状;通过有关部门对业委会的账目和运作程序进行审核、审计,如有个人或组织侵占业主共同利益,将走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记者了解到,开元街道办已介入调查此事,并开始由街道业主自治监督指导小组牵头,组织成立天湖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展开换届选举事宜。
导报记者 李立宇 实习生 王蕾蕾 周亚妹/文巫芳/图
★对话业委会主任
造假,为应付有关部门备案
会议纪要是假的
记者:2003年的那份会议纪要,是否存在伪造签名的情况?为什么要这样做?
许主任(天湖苑“第二届”业委会):这份会议纪要确实是事后补签的,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的备案,是假的。
2003年,天湖苑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运作了一年左右,三四十户业主觉得这届业委会不作为,就希望重选一些能为业主做事的人进入业委会。于是,这部分业主召开了业主大会,换了3人进入业委会。但因与会业主未达法定人数,我们到有关部门备案未通过,后来就做了补签。
这个第二届业委会,虽然未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但这几年也没有业主提出异议,直到2009年,所以应该说是合理但不合法。出租广告位被叫停
记者: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业委会”擅自出租4楼业主活动中心和户外广告位,租金是否偏低?
许主任:天湖苑是老楼,设备维修金不够,因此,业委会与三四十户业主通过了以楼养楼的决定。由于4楼存在产权不明的问题,业委会与开发商经过谈判,决定共同出租,租金一方一半。最后,4楼以当时能找到的最高价格,每年6万出租,承租人负责4楼的全面装修。
至于户外广告位,其实并不属于楼上的住户,而应该属于1-3楼的商业用户。但因1-3楼的部分业主未交任何费用,所以业委会就把这些广告位拿来出租。由于所有权不属于楼上业主,所以这些广告位无法公开招标,我们只能租给当时能找到的愿出最高租金的承租人,租金一年5万元。目前,这部分广告位已被工商部门叫停了。
这些并不存在租金偏低这一说,但确实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在法定程序上存在漏洞,不太合法。会交接清楚账目
记者:业主查账过程中,发现有些原始凭据缺失;且账目中多了一笔130万元的定期存款,其中110多万元是什么性质的钱?
许主任:确实有部分原始凭据没了,但在银行对账单上都可以查到。那110多万元,包括设备维修金和这几年创收的钱,之前都是一年一年存的,这次转存5年定期,主要是怕有人有不良企图,所以想锁定这笔钱。一旦新业委会成立,我们都会交接清楚。如果审计发现有贪污行为,我们这些老业委会成员都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图片说明:业主出示有关书面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