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宁波:建委出台物业纠纷快速处理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1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358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可谓相遇容易相处难。昨天,宁波市建委正式出台了《关于建立宁波市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为物业和业主解决物业服务纠纷搭建了一个和平对话的平台。

  沟通不够是矛盾症结

  记者从宁波市物业管理协会了解到,目前宁波市有233家物业公司。一般来说,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拒缴物业费,而这又会直接影响到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形成恶性循环。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只能自己私下沟通解决。如果有一方拒绝沟通,双方就失去了对话机会,只能僵持,甚至诉诸法律。

  而《意见》的出台,主要解决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如物业服务费欠费、物业服务企业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等。

  居委会指定专人 进行纠纷调解

  根据《意见》,业主和物业发生矛盾,可由社区、街道进行调解,如果不成可请法院介入,让双方进行沟通,使双方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促进市场的公平公正。根据这一指导意见,宁波市将建立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调解组织体系。其中社区居委会应指定1人负责物业服务日常纠纷调解工作,对规模较大或矛盾突出的社区可建立物业服务纠纷调解组织。

  搭建对话平台 业主物业都欢迎

  关于《意见》的出台,亚太酒店物业公司副总经理葛永亮听说后,连声称好。“这是一个很好的平台,社区调解、街道调解,在收取物业费方面效果不一定好,但双方可就此和平对话,”

  葛永亮说,以前去收取物业费时,业主不交,大门一关,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现在,就算调解不成,进入司法程序,辖区人民法院也会通过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立案审理,从而省下不少时间。

  业主对《意见》的出台也表示欢迎。家住育才社区的王先生说:“发生矛盾了,我们也想和他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如果我们能得到很好的物业服务,当然愿意交了。”

上一篇:厦门:“招保安,老少搭配” 下一篇:上海:“世博园区物业服务联盟”成立
  • 版权所有: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 联系我们:厦门市美湖路9号之一3楼
  • 联系电话: 0592-2219680 传真:0592-2219681
  • 备 案 号:闽ICP备2025105235号-2 今日访问量: 总访次数:
  • 你对我们的网站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致电或者发送电子邮件wwwxmw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