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4种模式抄表收费到户
发布时间:2005-10-25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2351
本报讯(记者 谢卫东 通讯员 张婉珍)11月30日之前,未抄表收费到户的物业小区,请务必从4种抄表收费到户模式中选择一种,然后与厦门电业局登记确认。未做选择的,则视同接受“绕越产权,抄表收费到户改造模式”。
昨日,市建设与管理局、市物价局、厦门电业局联合向媒体发布消息,下一步将在全市实行用电统一抄表收费到户,新措施根据不同对象设置了4种模式可供选择:
彻底改造配电设施,实施一户一表。适用对象为设备严重老化、容量配置不足的商品房和单位自建住宅特别是多层、小高层住宅,以及没有业主委员会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绕越产权,电业局对实际用电户直接抄表收费。公摊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计算并公示后,也由电业局收取。
绕越产权,电业局直接接管抄表收费业务。该模式只适合于2001年1月1日后建成的品质优良、不存在产权和配套设施纠纷且物业管理公司层次较高的小区。
部分交费及时的物业小区可选择保留原有管理模式。
据介绍,目前厦门电业局直供区(不包括同安区、翔安区)未实现抄表收费到户的楼盘约270个,居民户数约6万。已经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户数约39万。在实施“绕越产权,抄表收费到户”前,实际用电户必须先行缴清所欠电费(含公共用电费)。
厦门电业局副局长黄惠英表示,电业局将争取在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全部未实施抄表收费到户的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