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厦门:业主拆小区围墙装自家铁门 占绿地建“私人花园”

发布时间:2010-05-2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817

  城管部门组织工人拆除王某擅自违建的铁门和水泥柱。

  小区原有的围墙已恢复原貌。

  莲前金沙花园小区业主王某多次在小区围墙上“开口子”,要装一扇通往自己家的铁门,为此破坏了阳台护栏,还准备在绿化带上铺路。小区其他住户多次多部门地上访投诉,认为城管部门不作为。市纠风办指派市行评代表了解,并敦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18日上午,伴随着“嘭嘭”的敲打声,王某违建的铁门和水泥柱终于被强制拆除了。22日,市行评代表在现场看到,小区围墙已恢复原貌。

  现场 拆毁栅栏建自家大门

  18日上午,行评代表来到现场。小区外侧围墙有约5米长的一段被破坏了,两端立着两根新砌的水泥柱,中间装了扇上锁的铁门,草地上散落着砖块等杂物。

  小区住户说,小区围墙是被一王姓业主破坏的。去年10月,王某就拆过一次小区围墙,后被城管责令恢复原状。但王某去年11月不仅破坏阳台护栏,还在小区绿化带铺出一条通道,想把空间封闭成“私家花园”。有关部门来处理后,王某仍不悔改,5月2日又将小区原有的围墙拆了,建了水泥柱和铁门。

  城管 多次到现场制止查处

  小区住户还有一个心结:他们去年就向城管部门投诉了王某的违建行为,可时隔半年,城管部门为何仍未将违建拆除?

  针对群众反映,行评代表向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前中队了解情况。该中队介绍说,去年10月17日,中队第一次接到群众关于王某擅自拆除小区围墙的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开具停工通知书,同年10月21日依法做出《厦思城执强拆【2009】58号决定书》。同年10月28日,小区物业对损坏的围墙进行恢复。今年5月2日至4日,该业主第二次将已恢复的围墙破坏并安装铁门,城管中队及时制止并依法立案,5月10日报局法规科审批,5月17日发出《厦思城执强拆【2010】12号决定书》。其间,王某还在金沙花园33号101、102室阳台搭建钢架构筑物,执法人员暂扣了施工工具,并报局法规科审核处理。

  对于群众反映的城管部门不作为,城管莲前中队负责人解释说,去年11月8日,中队再次接到小区物业反映王某破阳台毁绿化的反映后,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制止,并暂扣部分工具,该业主于同年11月11日自行恢复部分绿化,却又在同年11月18日继续施工并占用绿地设置台阶。同年11月23日,城管部门立案后进入一般程序报局法规科审批并发出《厦城执法告【2009】809号告知》,因当事人拒签未能直接送达当事人,城管部门只好通过张贴公告方式(公告期为60天即有效送达日期为3月3日)送达。今年3月17日城管部门发出《厦城执思【2010】141号决定书》,因未能找到当事人,便采用邮寄方式送达,3月19日邮寄被退回,城管部门于4月1日在报纸上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天即有效送达日期为5月30日)。城管莲前中队负责人还表示,该案件的查处自始至终都是依法处理,不存在推诿。待公告期满后,当事人若未整改,城管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果 违建的铁门拆除了

  行评代表表示,王某强拆围墙、占绿化带的违法行为是很明确的,有关部门应积极作为,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18日上午,城管莲前中队已经依法拆除了违建的围墙,金沙花园物业管理处将对破损围墙进行修复。城管莲前中队表示,接下来他们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制止违法行为,并将严密监控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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