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南宁:为经适房小区聘物业把关 物业违规将罚

发布时间:2010-06-01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839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多部门通过明察暗访整顿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市场,经调查发现个别物业企业违法进行中介经营行为。5月21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了经适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召集各经适房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会,明确我市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规代理租售经适房,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全市经适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披露,经调查发现,个别物业企业存在违法经营中介业务行为,同时违规代理经适房的租售业务。有的物业公司在网上发布了一些经适房的租售信息,有的物业公司或保安人员推销经适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情况表明物业公司依法经营意识不强,根据建设部、自治区以及南宁市对房屋中介管理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没有中介服务资质而从事中介业务的将被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取得中介服务资质但是违规代理租售经适房业务的也会被处以1万至3万元的罚款。

  为规范我市经适房小区物业管理,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给各经适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在各经适房小区的管理处,不得违规办理经适房的代租代售业务;严禁在小区张贴出租出售经适房的广告,发现此类广告应立即清理;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有违规出租、出售、出借、闲置经适房的,应及时向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举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通知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不落实以上各项工作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如发现物业企业有违规代理经适房租售的,将不再警告,而是直接立案调查,并登记进违规公司的诚信记录,向社会公布。

  会议透露,今年起政府主管部门将介入新建经适房小区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据介绍,主管部门介入物业前期的招投标后,将调查参与竞标的物业企业过去的经营情况,查验其是否有违规记录,对经适房小区挑选物业企业进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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