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停车24小时收费最高不超30元
发布时间:2010-11-30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921
我市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
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专用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从明天起,我市专用停车场停放收费分三类收取,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有效期3年。
停车场收费分三类
根据《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专用停车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建设的住宅、写字楼、酒店、商场配套的停车场所。
按照该办法,专用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分为三类:一类停车场1小时以内5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5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二类停车场1小时以内2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2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三类4小时以内5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
专用停车场临时停放30分钟免费。物业服务区域的车位对外开放应优先满足业主需要,按月缴纳的最高不超过每天临时收费的总和。
业委会定收费类别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区域,其停车场面向社会开放的由业主大会确定收费类别;面向业主收取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
酒店、商场停车场的收费类别按照停车场的地域、类型、服务条件等因素确定,收费类别不明确的报价格部门予以确认。
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根据各自辖区停车收费水平公布指导价。

